腹腔鏡的掌中乾坤:淺談腹腔鏡的功能與應用
有分為檢查跟手術兩種,當然也可以一起做,不過如果目的是為了不孕症或一段時間無法懷孕(有些人不喜歡用不孕症這個字眼),根據健保的規定診斷編號628 (不孕症)是不得健保給付,也就是說病人須用自費來做腹腔鏡,當然有些習慣於高風險的取巧醫師或是濫好人似的傻醫師,可能為了讓腹腔鏡檢查或手術可以進行,所以就用不實的診斷名目以及造假的病例,來企圖欺騙詐欺如此精明欠腳(台語音)的健保局大爺們,當然也可能真的矇騙過關,醫師病人兩造皆大歡喜,病人除了可以享受全民買單的痛快之外,更可以像死要錢的保險公司撈點小本回來,也真是大快人心,不過運氣在背的時候,健保72條法已經早就讓簽約的醫師自願被以偽造文書及詐欺起訴,這下一來視情節而定,即便是向健保局A新台幣 100元,最起碼要繳給國庫20萬以上(已經有醫院最高罰1億5千萬),而且該醫院當月的健保給付歸零外,必須停約健保至少一個月(有醫院停約一年),也就是說即便健保病人可能跑光光不說,病人堅持要健保看診的也完全不可拒絕(看診費用醫院自己買單),最後醫師還要至少兩年緩刑(如果沒有前科的話),當然了,馬路上一堆醫院診所仍然隨便都可以找的到很多勇士們醫師,摩肩擦踵爭先恐後地願意無怨無悔的替病人做一切事情,萬一東窗事發病人只要跳出來做汙點證人,可以不留任何紀錄就可全身而退(保險公司的錢照領)。相信大部分以前都當過乖乖牌學生的醫師們只要一被判刑,保證絕不可能再做一遍(但是也太晚了)。
至於符合健保給付的檢查,比方說:原因不明的下腹痛或是骨盆腔沾粘,雖說合情義理理應可以申報,但是這反而是健保局委託拿刀叉的審核醫師的眼中刺,一向是恨不得拔除而後快,所以除非說是傻到不行的菜鳥醫師,那不然就是當月滿心怨懟要離職的聘僱醫師才有可能做出來的,否則一般醫師大概也不會貿然給病人健保去做檢查性腹腔鏡。因為申請的價錢台幣1萬多塊,一旦被審核擴大回推除了領不到半毛錢之外,醫院至少要損失1萬多塊(美金),
在不孕症的檢查中,腹腔鏡是一個絕對性的診斷工具,他不若通水通氣輸卵管檢查甚至輸卵管X光攝影術那樣誤差大,因為做的時候是全身麻醉所以根本不會痛,不若前者幾項檢查會令人痛得哭天搶地(有些人),而這個除了可以看輸卵管有沒有通之外,最好的是它可以看到整個輸卵管的結構,也可以看到輸卵管外側的繖部是否有沾黏或甚至變形,更可以看卵巢與輸卵管的位置有沒有可能讓輸卵管可以局部包著卵巢來達到取卵的功能,而這些事情非做腹腔鏡無法知道。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因為眼見為憑,所以也可以看到子宮內膜異位症的各種五彩繽紛的變化而知道他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引起了沾黏結構上導致會影響懷孕,所以說對於男性精蟲正常、女性配偶排卵又正常的夫妻來說,只要一到兩年沒有懷孕的消息,腹腔鏡是一個非常有用而實際的基本檢查(可惜大多數的人一聽到要全身麻醉就哭喪臉,迅速逃離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