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為我國女性好發癌症排名第一位,相較於歐美國家,台灣乳癌好發年齡比歐美國家早,約在45-64歲之間,以45-49歲每10萬名婦女發生144人為最高,其次為50-64歲的142-140人次之,根據癌症登記統計顯示,乳癌發生人數從84年的2838人,標準化發生率為28.4/105,99年已增至9655人,標準化發生率為63.2/105,近15年來,標準化發生率上升123%。而乳癌在女性癌症死因排名為第4位,死亡人數從84年的918人,標準化死亡率為9.7/105,100年已增至1852人,標準化死亡率為11.6/105,近16年來,標準化死亡率上升20%。
乳癌是女性常見且可經由篩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之癌症,在面對發生率急遽上升的乳癌,婦女已經不再只是做好自我檢查,而是要透過醫師及乳房相關檢查,才能早期發現早時治療。再者,多運動、避免太晚生育、少攝取高脂肪食物、心情放輕鬆,減低工作壓力、定期篩檢都是乳癌防治的方法。